解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一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的行政法规,共计8章71条,目的在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定了各方责任。

比如

建设单位

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有关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


(2021年11月23日,浙江省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建工程湖畔里项目酒店宴会厅钢结构屋面在进行刚性保护层混凝土浇捣施工时发生坍塌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97.55万元。据调查,这是一起因屋面钢结构设计存在重大错误,且未按经施工图审查的设计图纸施工而引起坍塌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图设计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12人被依法逮捕;建设单位总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结构专业审核人、设计院执行院长等6人被取保候审。)

施工单位

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023年7月23日,齐齐哈尔市第三十四中学体育馆发生一起屋顶坍塌事故,造成11人死亡。据调查,与体育馆毗邻的教学综合楼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违规将保温建筑材料珍珠岩堆置体育馆屋顶。受降雨影响,珍珠岩浸水增重,导致屋顶荷载增大、引发坍塌。)

对于监管责任《条例》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若违反《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有关工作人员或将被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或将受到罚款、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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