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

各区市县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招标投标参与主体: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同时做好相关事宜。

一、我市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项目要主动开展远程异地评标,4月底前,各地区至少要有1个项目先行先试,鼓励优先开展勘察、设计等技术要求相对简单、无特殊评标要求的项目。

二、各地区监管部门要强化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支持等单位的协作,推动解决远程异地评标中的难点、堵点,保障远程异地评标的顺利开展。 

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省住建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各地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附件:

转发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pdf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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