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3年,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辽宁省政务公开规定》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全面、系统、有重点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内容进一步深化,权力运行进一步透明。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我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确定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部署、有关处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委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举报受理制度、“五合一”制度等11项制度,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细化考核指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为方便公众查阅有关政府信息,我委按照依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了更新、完善,并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为做好政务公开宣传,方便群众咨询政策,我委以“5•15政务公开日”为契机,围绕供热、燃气、建设工程质量等广大市民关心的热点领域,组织了户外宣传活动,共制作各类宣传板 100余块,宣传标语30余幅,发放政策解读宣传单3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800余人次,征集到群众建议和意见200余条,已全部解决。我委还注重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及培训,机关处室及所属各单位均配备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并坚持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46号)精神,积极做好工程招投标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向省直报相关数据的同时,与市政务公开网对接,做到了信息实时发布。我委还按照大连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要求,及时发布项目审批信息、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履约信息、交竣工验收信息以及信用信息等,目前通过大连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和委属各专业网站共发布工程招投标信息3903条,施工许可信息204条,工程竣工验收信息25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3] 61号)情况,通过“大连建设网”及时发布建设领域中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行政审批程序和办事流程以及行业动态和建设信息,及时解答社会关注的城乡建设热点和难点问题。目前,日均点击量达4000多人次。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发挥网站政务公开的窗口作用。我委在“大连建设网”开办新一期“市建委处长访谈录”栏目,每周安排一位处(室)主要负责人,以文字形式解答广大市民和网友关心的我市城乡建设有关热点、难点问题,介绍本处室职能、工作流程和2014年工作设想。目前已开办8期。我委还积极参加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大连电台联合举办的《诚信大连》栏目,大连电台经济频道连续一周播出我委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有效提升了我委的社会诚信度。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委通过“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条,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8条,动态类信息65条,比去年同期增长69.8%;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信息查阅大厅。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均为网上受理),同比增长23.1%。依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房屋竣工验收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信息方面,全部依法按期答复。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委没有收到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3年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一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业部门,办事效率还不高,办事公开程度参差不齐,所提供的服务还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二是政务公开还不够规范。部分单位对公开的内容把握不准,应公开的未能做到及时公开,公开的内容也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有的公开缺乏动态内容。三是督促检查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针对这些问题,我委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政务公开工作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程序、形式、渠道,切实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二是按照全省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畅通百姓诉求反馈渠道,巩固、完善现有的形式,探索更多切实可行的百姓诉求反馈渠道,充分听取百姓要求、意愿,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构建公众需求导向的政府服务模式。三是加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日常督察,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