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1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办〔2014〕20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46号)以及《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2014〕46号)精神,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机制,提升政府公信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内容进一步深化,权力运行进一步透明。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部署、有关处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举报受理制度、“五合一”制度等11项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细化考核指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按照依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方便公众查阅有关政府信息,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更新、完善,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以“5.15政务公开日”为契机,做好政务公开宣传,方便群众咨询政策,围绕供热、燃气、建设工程质量等广大市民关心的热点领域,组织了户外宣传活动,征集到的群众建议和意见全部解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及培训,机关处室及所属各单位均配备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并坚持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我委185项行政权力已全部在大连市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网(http://xzql.dl.gov.cn/mored.vm?dcode2=&dcode=D15)公开,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审批2项,行政处罚104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确认40项,其他权利22项。行政审批项目名称、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数量、流程、时限、收费标准以及审批过程和结果均在大连市人民政府网上审批平台
(http://124.93.228.65:8080/xzsp/approve/appritem.do?method=toItemList&deptcode=00165397-8&deptname=市建委)公开。
另外,为了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优化政府职能,提高审批效率,我委针对我市建设市场存在的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建设行政审批制度和市场监管机制改革。
一是在简政放权、放宽准入方面做减法,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通过纵向优化、横向并联、集中审批、精简报件等举措,项目审批由以往共需经过24个审批程序,77个工作日,企业需要提供审批要件126件次,优化为政府投资项目需经过17个审批程序,审批时限为40个工作日,优化率分别为29%和48%;非政府投资项目需经过15个审批程序,审批时限为23个工作日,优化率分别为38%和70%。审批要件保留51个,调整18个,取消22个,减少重复提交35个要件,优化率为60%。有效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和企业办事成本,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二是在事后监管、市场清出方面做加法,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动态监管。日常监管坚持做到项目全覆盖、抽查全天候;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对照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和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基本标准,及时记录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行为,量化评分,并将评分应用到建筑市场管理中。对守法诚信企业,在招投标、履约保证金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奖励。对失信者进行惩罚,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制”,提高失信成本,引导建筑市场形成诚实光荣和守信受益的良好环境。
三是在信息共享、系统集成方面做整合,建设大连市建设市场综合管理平台。将全市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动态管理,在一个平台之上实现三大系统数据连通、资源共享、程序衔接、手续印证、管理联动,成为全市建设市场监管“一体化”集成应用平台。平台建成运行后,将具有以下3个显著特点:一是程序透明、管理闭合。一个建设项目进入平台后,能够按无缝衔接的要求进入审批流程,实现项目建设全过程闭合管理。一是增强了行政审批透明性。审批程序全过程公开,包括项目审批正在进行的环节和即将进入的环节,需要做好哪些相关准备等等在内的相关信息可以随时供社会公众查询,也可提供审批提醒、统计分析、决策支持等功能,有效杜绝体外循环和暗箱操作。二是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为企业节省更多的时间和资金,真正体现建设服务型机关理念,实现企业有利益、政府有信誉、社会有效益三方共赢。二是动态严控、行为记录。对经过行政审批,进入到建设市场的项目、企业、人员,通过完善各类企业和注册人员诚信行为和数据采集标准,健全诚信信息采集、报送制度,及时将企业和注册人员在合同履约、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记入建筑市场监管系统,由系统自动赋分,反馈给信用信息评价系统,对诚信企业和失信企业形成有效激励和震慑,真正实现动态监管。三是信用评价、奖优罚劣。信用信息评价系统根据市场监管系统提供的量化分值,自动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行为做出评价,并将结果直接反馈到行政审批系统和市场监管系统中,监管部门可以据此实施差别化和联动监管,奖优罚劣,最终实现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形成建设市场监管长效管理机制。
大连市建设市场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思路得到了住建部领导的高度评价,认为在全国是首创,建成运行后将为各地建设市场管理树立典范。其创新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系统整合性。将行政审批、市场监管、信用评价三个系统整合到一个管理平台。二是结果应用性。信用评价结果用于招投标、企业资质年审、现场差别化监管等环节。三是评价全面性。将建筑市场各方从业主体及从业人员全部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中。四是应用便利性。通过地理信息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随时可调阅查询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可实现语音录入与拍照上传、及时通讯、视频会议、文件处理、电子审批、短信提醒、邮件传输等功能。五是平台延展性。建设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需要建设自己的综合管理二级平台,并按照统一设计方案预留接口,以与其他监管部门管理系统连接和向区市县相关部门拓展和连接,可以最终整合成全市综合管理一级平台,发挥更大作用。
截至目前,我委已取消、下放16项行政审批事项。建设市场综合管理平台已开始试运行。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我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做到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已按要求在2014年10月31日通过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zwgk.dl.gov.cn/dpt.jse?dpt=114&acode=6)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做到了公开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三公”经费决算细化说明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我委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工程招投标领域信息实现了在向省直报相关数据的同时,与市政务公开网对接,做到了信息实时发布。我委还按照大连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要求,及时发布项目审批信息、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履约信息、交竣工验收信息以及信用信息等,目前通过大连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和委属各专业网站共发布勘察设计信息46条,工程招投标信息12239条,安全监督信息781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47条,建设科技信息839条,城市燃气信息5条,工程造价信息4.8万条。我委还通过“大连建设网”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建设领域中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公布行政审批程序和办事流程,及时发布行业动态和建设信息,及时解答社会关注的城乡建设热点和难点问题。目前,日均点击量达4000多人次。我委还积极参加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大连电台联合举办的《诚信大连》栏目,组织材料,接受访谈,使我委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连续一周在大连电台经济频道播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得到了及时宣传,有效提升了我委的社会诚信度。
(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我委积极做好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托“大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网”公开相关信息的指导工作。2014年,我委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在“大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网”公布各类信息100余条;纳入办事网的单位总计9个。各单位都设有专(兼)职人员管理维护办事公开网。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委通过“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3条,动态类信息64条。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信息查阅大厅。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均为网上受理),与上年持平。依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房屋竣工验收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信息方面,全部依法按期答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委没有收到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4年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一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业部门,办事效率还不高,办事公开程度参差不齐,所提供的服务还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二是政务公开还不够规范。部分单位对公开的内容把握不准,应公开的未能做到及时公开,公开的内容也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有的公开缺乏动态内容。三是督促检查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针对这些问题,我委下一步将认真整改。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程序、形式、渠道,切实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二是按照全省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畅通百姓诉求反馈渠道,巩固、完善现有的形式,探索更多切实可行的百姓诉求反馈渠道,充分听取百姓要求、意愿,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构建公众需求导向的政府服务模式。三是加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日常督察,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作用。